網路性霸凌,傷痛誰看見

人本關懷

一起和婦援會站在防治數位性暴力的最前線


提案人 : 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目標NT $270,000
已募NT $272,100
台幣 100.78%
集資期間:2020-11-25 ~ 2020-12-25
已結案

數位性暴力新聞事件激增!未成年少女近七成 淪嫌犯最大目標!

自由開講》數位性暴力新聞事件激增!未成年少女近七成 淪嫌犯最大目標!

新聞來源: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8560...

顏聖家

婦女救援基金會近年來察覺隨著科技的進步以及網路快速傳遞的特性,越來越多性別暴力的案件以更多元、數位的方式出現。舉凡網友間視訊、直播、網愛、私密照交換遊戲點數;到夫妻伴侶間的性私密影像遭盜用、外流,都顯示當今的犯罪模式已經不同與以往,性私密影像一旦PO上網或是上傳雲端,對被害人來說都是不可抹滅的傷害。

110年數位性暴力的案件數較往年提升,更出現多起重大事件,如:網紅小玉Deepfake事件、高嘉瑜事件等等,這樣的現況是社會各界不得不正視的問題。為了讓民眾了解數位性暴力案件的嚴重性與迫切性,婦援會針對11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搜索電子新聞關鍵字為:裸照、私密照、露點照、性愛影片、偷拍、外流等新聞案件共632則,扣除重複案件有296則未重複。婦援會針對296案件(109年為478則,242案),統計分析如下:

110年度的數位性暴力新聞案件中,女性被害人有85%占大多數,加害人則有95%是成年男性,相比109年女性被害人的89%,數據顯示110年其他性別的受害者比例也有微幅增加。而遭拍攝或外流的被害人中有近7成(68%)是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未成年遭拍攝的比例相比去年的45%有明顯提升。

110年度的數位性暴力新聞案件中,女性被害人有85%占大多數,加害人則有95%是成年男性,相比109年女性被害人的89%,數據顯示110年其他性別的受害者比例也有微幅增加。(法新社/資料照)

婦援會發現此一情況源自110年發生大量網路交友詐騙、線上遊戲點數誘騙、網路打工詐騙案件,加害人多鎖定未成年女性,利用「誘騙」、「利益交換」、「威脅」等方式,取得被害人性私密影像。如:網路交友時與少女互稱情侶,藉機要求情侶間需要有情慾交流;遊玩線上遊戲時要求被害人提供性私密影像來交換虛擬寶物;假借提供網路模特兒工作機會,並藉機拍攝清涼照等等。

延續上述案件類型,加害人與被害人兩造關係中,比例最高的是「網友」,佔54%,且部分甚至是不曾見面的陌生人,僅在網路上傳訊息或是講電話就遭騙取性私密影像,其次則為前/現任夫妻或情侶佔32%。加害者取得影像手法以偷拍最多,佔52%,此情況大多是伴侶交往期間其中一方擅自拍攝,或是趁網路視訊聊天或直播時從旁側錄;其次為誘騙/威脅拍攝,佔35%。

根據統計,加害者取得性私密影像之後約有80%進行散佈。加害者目的主要以勒索更多裸照以及性愛影片、或是不甘分手後報復為主,分別佔33%、32%;接著以勒索性行為、勒索金錢居次,分別佔16%、7%。

婦援會數位性暴力直接服務案件的統計中,求助的被害人大部分是18至30歲的成年人,由於目前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按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有明確的罰則以及較重的刑度,但大多數的成年被害人,保障卻是嚴重不足。為此,除了修訂目前刑法的部分條文之外,更凸顯《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專法訂定的重要性。有別於修訂刑法是加強對加害人的處罰,專法其中一部份強調,案件發生時被害人性私密影像下架的即刻性,並扣留證據預防影像再度外流,同時提供專業社工人員、心理諮商、法律諮詢、保護令聲請等服務,明訂且加重加害人罰則,並對網路業者加以規範。

近年「數位性暴力」的案件層出不窮,除了手法越來越多元之外,被害人年紀也逐漸下降。由於現在不分性別及年齡,都是「人手一機」的時代,除了用法律約束犯罪行為之外,更要讓接觸這些電子產品以及網路的學童學習正確的使用方式。在家庭中,父母可以多了解孩子的使用狀況,同時增進親子間的關係跟信任,倘若發生案件,孩子也會願意和父母溝通、尋求協助。而學校教育更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媒體素養、數位公民教育都要及早扎根萌芽,讓孩子正確使用網路和科技產品,同時學會過濾不當訊息。

除法律修訂和教育宣導之外,婦援會也強力呼籲,性私密影像外流不是被害人的錯,遭逢案件要勇於求助,看見性私密影像外流秉持四大原則: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要有效遏止數位性暴力,應盡速通過《侵害個人性私密防治條例》專法。

(婦援會新聞聯絡人)

本專案由 友達永續基金會協力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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